摩根教授辞典:基金定期报告
发布于: 2006-09-10 13:40:00 字号: A- A+
对基金相关信息最全面的汇报就是基金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每只基金都会在季度、年度结束的一段时间里公布该基金的基本信息和最新的变动情况,编制规则如下:
(1)年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并将年度报告正文登载于网站上,将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基金年度报告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过审计。
(2)半年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并将半年度报告正文登载在网站上,将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在指定报刊上。
(3)季报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
(4)注意事项
◆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基金定期报告在公开披露的第2个工作日,分别报中国证监会和本基金管理人主要办公场所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报备应当采用电子文本和书面报告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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